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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		| 香港至澳門 | 文件首 1KG | 樣辦首 1KG | 續每 1KG |  
									| 澳門市區 | HKD40.00 | HKD40.00 | HKD20.00 |  
									| 離島 / 氹仔 | HKD130.00 | HKD160.00 | HKD20.00 |  
									| 路環 | HKD130.00 | HKD160.00 | HKD20.00 |  ** 重件另議
 
 * 不做貨到付款。* 威尼斯人渡假酒店及金光大道12生肖路 - 文件$130 , 公文袋 (包1KGS) $160 
* 機場及路環特別區域- 文件 $220 , 公文袋 (包1KGS) $270
 * 路環內之黑沙竹灣及海蘭花園再另加 HK$200
 * 所有送酒店收貨部 (氹仔,半島區)再另加 HK$ 200 - 300
 
 (重件另議)* 所有進出口貨品, 一律要報關, 而貨價每 HK$5000.00, 報關收費為 HK$250.00* 文件︰截 CALL 時間:上午 10:30 收件 下午 3:00 收件
 * 重件︰ 截 CALL 時間 上午 10:30
 條款1.) A. 客戶速遞所有文件必需如實申報,否則因此引起的責任,須客戶自行承擔。B. 客戶須自行對貴重及名貴貨品購買保險,如有遺失本公司只按條款(4)賠償,其他額外之
賠償本公司一概不負責。
 2.) 所有速遞文件及貨辨,當有關部門要求客戶出示有關進出口文件時,客戶必須出示及合作,
如客戶未能提供或合作時,則有關該次之法律責任將歸於客戶,而有關訴訟之費用,罰款,
堂費等等亦歸於客戶。
 3.) 貨件收費按以下標準︰
 A. 物品價值以香港 / 澳門海關價格為準:
 B. 樣辦體積大而輕,則需以體積計算 = 長 × 寬 × 高 (CM) ÷ 6000 = 重量 (KG)
 4.) 如因本公司過失而造成文件或樣辦遺失或損壞,除扣除運費外,按運費2倍賠償,以不超過
HKD 500.00 為限。
 5.) 客戶如需索取賠償,需於發件日起計,7天內發函敞司,逾期恕不受理。
 6.) 不接受之物品:
 粉狀、蜜糖、易燃品、武器、爆炸品、彈藥、國際空協航運限制之物品,
包括危害物品,化學物品及放射性物品、毒品、黃金、銀、大量現金,及當地法律所
限制之一切進出口物品。
     凡派送下列地區之酒店,除運費外將須另加收附加費(大堂交收除外)1.) 半島區 另加收 HKD 200.00
 2.) 海島區(路環、氹仔) 另加收 HKD 300.00
 **詳情可致電查詢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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